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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重要公告** 112學年度第2學期博士候選人資格申請

本學期擬提出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申請者(註),惠請填妥「博士候選人申請表」及「博士候選人審定表」(如附件)並檢附資格考成績單及歷年成績單影本(請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申請),於2/29(四)下午五點以前送交系辦鍾小姐彙整以提學術委員會審議。
(註):依修業規定,管院博士研究生經資格考核及格並完成博士學位應修課程(博士論文除外)者,始得提出為博士學位候選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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