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霖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至9月30日截止 受理單位學務處課外組賈先生(行政大樓一樓) 附件家庭年所得清單是98年度各類所得清單在114萬以下(含父母.學生本人及配偶) 請拿身分證及印章至各地國稅局申請 申請資格: 一、就讀本校具有學籍,且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。 二、學生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其一為非自願離職失業,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,未逾6個月者。或家庭發生重大經濟變故致家計困難,嚴重影響學生就學者。 三、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,家庭年所得列計範圍包含學生本人、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、配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