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申請資格:詳如附件辦法 二.申請截止日:收件至111年10月31日止, 三.提供資料: 1、申請書乙份。 2、上個學期正式成績證明單(須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)。 3、申請「清寒助學獎學金」須加附 (1)家庭經濟狀況說明或五百字以內之自 傳、 (2)政府核定低收入戶證明、 (3)綜合所得稅單(補充說明用)、 (4)所長導師推薦證明。 四、其他足以佐證資料。 承辦人:系辦鍾小姐(分機2307)
附檔下載 : TEAA獎學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