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系辦公告]本學期申請學位考試、辦理學位考及離校期限。

系所碩博士班學生本學期(111-1)若有意申請學位考試或辦理離校手續等,請協助提醒學生及老師們務必注意辦理期限。   

依據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碩、博士生申請學位考試期程如下:
1.學位考試申請期限:自註冊日起至1111130日止。

 2.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:自註冊日起至112131截止
3.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:112131日前。
4.
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:111學年度行事曆預訂為112217

5.完成本學期註冊登錄及學位考試登錄之研究生,方能進入畢業生離校系統申請離校。如學生已於上學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)之前學位考試成績及格,想在本學期111學年度第1學期)辦理離校者,請逕洽詢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,俾便註冊組預先處理相關事宜,讓學生如期領到畢業證書。